中国常用经济数据的几个“坑”

GDP是衡量一个经济体发展水平的比较全面的数据,但是由于GDP的发布频率比较低,所以我们会用更加高频的数据,来更好的跟踪经济形势变化。但是很多高频数据,仅仅根据字面意思来理解,往往跟数据的真实统计含义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来盘点几个中国常用经济数据的“坑”以及规避方法。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居民消费支出

支出法GDP核算中,一个重要的科目是居民消费支出,在日常的分析中,很多人会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对居民消费进行模拟估算,但是这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很大的。我们用下表来示意:

 

从上表可以看到,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调整为居民消费支出,有加项,也有减项。减项之一,是因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在零售企业端的统计调查,其中有部分零售额是销售给企业、事业单位、政府等,那么这部分要扣除。当然,也有学者(ReestimatingChina’s Underestimated Consumption,张军,朱天,2014)提到,有很多个人消费是通过企业账户实现,造成了中国居民消费的低估,这是另一个话题,本文不再赘述。减项之二,是城乡居民建房购买的建筑材料,这部分支出计入投资。

加项之一,是居民自产自用的产品,比如农民自产自用的粮食、肉、蛋、奶、水产等。加项之二,是教育、医疗、文化、艺术、娱乐等非实体的服务消费。加项之三,是居民居住在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加项之四,是间接计算的金融中介服务和保险服务。

抛开这些技术性细节,把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要点是三个,一个是零售总额是零售企业端的统计,另一个是零售总额是实物商品金额,第三个是零售总额是通过交易出售的。

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人们的服务消费支出会越来越高。我们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统计局的数据,1-4月,北京市实现市场总消费额8361.1亿元,同比增长8.6%。从服务性消费看,实现服务性消费额4850.2亿元,增长12%,其中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消费分别增长14.6%、12.7%和12.5%。从北京的数据上可以看到,第一,服务性消费占到了总消费额的一半以上,第二,服务性消费的增速与整体消费增速差异较大。笔者认为,北京的这个数据符合逻辑。

有一个替代性的指标,是通过农村和城镇住户调查获得的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内涵上讲,更贴近居民消费,不过可惜的是,这两个指标仍然是季度指标。目前还没有能够很好反映居民整体消费额的比较好的高频指标。

 

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累计同比(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累计同比(红)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支出法GDP核算中,另一个重要的科目是固定资本形成,在日常的分析中,很多人会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来对固定资本形成进行模拟估算,但是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也是很大的。我们用下表来示意:

 

从上表可以看到,由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同样有加项,也有减项。固定资本形成,衡量的是固定资本形成背后的生产劳动成果,土地购置费是通过划拨或者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是一种财富的转移,而没有凝结人类劳动,所以需要扣除。而旧设备和旧建筑屋虽然是生产劳动成果,但是已经在过去的固定资本形成中有所体现,为了避免重复计算,所以需要扣除。

加项之一,是500万元以下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这是统计口径的差异。加项之二,是矿藏勘探、计算机软件等无形固定资产支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统计的是实物固定资产,比如厂房、设备等,矿藏勘探费、计算机软件的购置等无形生产资产的支出,也应计入固定资本形成。加项之三,是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研发支出,这也是SNA2008的最新调整。SNA2008引入了知识产权产品的概念,并将其纳入固定资本形成统计,其分为五个类别:研究与开发,矿藏勘探与评估,计算机软件与数据库,娱乐、文学和艺术品原件,其他知识产权产品。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还没有完全采纳SNA2008中关于知识产权产品的概念,但是已经将矿藏勘探、计算机软件以及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研发支出纳入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加项之四,是开发商的房屋销售收入与房屋建造成本之间的差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核算开发商的投资成本,而固定资本形成是最终用户购买支出的角度,所以要包括商品房销售增值。

由于官方会发布土地购置费的数据,所以我们可以在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减去土地购置费,使得数据更加准确。从下图可以看到,减去土地购置费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同比趋势,与原值基本相符,但是具体细节略有差异,比如近期减去土地购置费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创了新低。

 

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土地购置费:累计同比(红)

但是同样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更详细的描述无形固定资产支出的数据,那么在目前中国的研发、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投资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数据缺失带来的误差会越来越大。

存货与存货增加

存货增加是支出法GDP核算中,资本形成总额中的另一个重要分项,从生产法和支出法GDP核算平衡的角度上讲,存货增加可以直观理解为已被生产但是还未实现最终销售的商品(房地产行业待售面积除外,其并不计入存货的核算,而是计入固定资本形成,细节不再赘述)。

从对象上讲,存货包括生产单位购进的原材料、燃料和储备物资等存货,也包括生产单位生产的产成品、在制品和半成品等存货。从行业上讲,存货核算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

存货最常见的误用,就是存量和流量的误用。我们平时常用的,是国家统计局按月发布工业企业的产成品存货数据,这个数据脱胎于工业企业资产负债表下的流动资产科目,因此这是一个时点的存量数据。而GDP核算的是流量,即存货的增加。因此我们要先对时点的存货存量数据进行期初、期末的差分,将存货的存量数据,转化为流量数据,再进行比较。存量转化成流量之后,我们会发现,不仅仅是数字发生变化,甚至符号也会相反,即存货存量虽然增长,但是存货增量的增速反而为负。

我们看一下下图,首先,存货增加的变动幅度,要明显大于存货存量数的变动,其次,2012、2015、2016三年,出现了存货存量数增长,但是存货增加的增幅为负的情况。

 

图:工业企业产成品存货:年度同比(蓝)、工业企业产成品存货:存货增加:年度同比(红)

当然这种处理方法还是比较粗糙,因为还要考虑原材料、在制品存货等,还要考虑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存货变动,还要对期初、期末的存货进行价格调整等等,不过这些调整都因为缺乏数据而难以操作。

贸易差额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支出法GDP核算中,最后一项是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关于中国进出口数据,主要是两个来源,一个是海关总署发布的全国进出口数据,按月度发布,另一个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也是按月度发布。由于海关总署的数据,发布的时间较早,以2018年3月份的进出口数据为例,海关总署是4月13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是4月27日发布,所以海关总署数据的关注度一般较高。

海关总署的数据虽然时效性强,但是却不完备,主要缺失在于,海关总署主要统计货物贸易,缺失服务贸易统计,但是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正在逐步扩大,从下图可以看到,中国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与货物贸易差额的差距越来越大,甚至在今年一季度出现了货物顺差而货物和服务整体逆差的格局。

 

图:货物贸易差额:累计值(蓝)、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累计值(红)

另外还有几点技术性的区别,一个是货物贸易中的进口是按到岸价格核算的,而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中的货物进口是按离岸价格核算的,进口货物的到岸和离岸之间,存在的运输和保险费用等,计入服务贸易。二个是加工贸易的计算,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按照所有权变更的原则记录进口和出口,对于所有权没有变更的来料加工贸易,不按总额记录为货物的进口和出口,而是只记录加工费,作为服务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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